近年来,随着网络信息的日新月异,老年人的知识信息结构明显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,加之骗子的骗术多变,处于农村地区的独行老人、空巢老人成为了骗子眼中的“猎物”,骗子固然可恶,但另一方面,猎物频频上钩,一定程度上也得归咎于老人们轻信“天上掉馅饼”的“贪利心”。
近日,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多起老年人因轻信“天上掉馅饼”而被诈骗的案件,骗子们纷纷领刑受罚。
案例一
以买卖糖尿病药赚差价为名诈骗三老翁十三万多
家住五华县水寨镇的同村村民李某、张某、陈某(已另案处理),均已到不惑之年却不靠“正道”赚取钱财,而萌生“发快财”之心,计划行骗农村弱势老人群体。
2014年12月30日上午,李某、张某、陈某三人经事先商量好后,决定先去转水寨“捞第一笔财”。确定“猎物”为独自出行且已到花甲之年的邓老后,由李某充当一腔普通话的外地人,以来五华找某校长买药不识路为由,恳求邓老带路去某学校,于是李某就摩托车载着邓老前行,走到某路口时,张某随即出现,李某就假装停车询问张某是否认识某校长,张某就说认识,但要先去看看校长今天是否在学校,于是让老头坐上张某的摩托车上前打探情况,李某则原地等待。
来到学校后,陈某早已在那“守株待兔”,并自称是“校长的弟弟”,当张某说明买药的来意后,陈某就当即回答“哥哥校长因事出差了,但其可以作主,该糖尿病药丸100元一粒”。听完后,张某就故意和邓老商量愿不愿意一起合作买下此药,再以150元一粒的价格转卖给外地人李某以赚取差价,经邓老同意后,张某就陪同邓老回家取存折并到银行取出现金,赶回到陈某处后,张某也取出一大叠百元大钞交给陈某,制造其信任陈某并可从中获利的假象,邓老见状也安心地将现金交到陈某手里,尔后,陈某、张某便以去拿药为由趁机离开,逃之夭夭。
此骗术屡试不爽,李某、张某、陈某又于2015年1月6日、2015年1月18日分别在五华县华城镇、河东镇以同样的方法继续行骗到江老、张老,共骗取人民币134000元。自以为是的李某等三人最终在实施第四次诈骗时被抓获。
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,李某、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隐瞒真相,多次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鉴于李某、张某能当庭自愿认罪,且其家属代为退还了受害人的被骗款项,取得谅解,酌情从轻处罚,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20000元。
案例二
以买卖抗癌药赚差价为名诈骗老翁5万多元
五华县水寨镇的男子李某,家有娇妻,又育有两儿一女,本是村里人都羡慕的家庭,但一直在家务农的李某却敌不过一家五口的生活压力,最终走上了行骗的犯罪道路。
2015年3月31日,李某伙同古某、刘某(均另案处理)经事先商量分工后,决定捞笔“快财”。当天上午9点多,同伙刘某在确定“目标”为独行的陈老后,由其充当江西人来五华找一微波炉厂的厂长买抗癌药,以不识路为由要求陈老带路,并给付50元的报酬给陈老,刘某骑摩托车载着陈老到某路口后,遇到自称是“微波炉厂的王经理”的李某,了解到外地人刘某是找厂长买抗癌药后,就充当起“热心汉子”,带着他们到微波炉厂,这时同伙古某早已在工厂门口等待“羔羊”已久,并声称是“微波炉厂厂长的弟弟,厂长是有抗癌药卖,50元一粒,但目前只有2000粒了,由于哥哥在外出差,其可以作主帮忙卖药”,刘某就转头和陈老商量合作买下此药后再以100元一粒卖给江西佬刘某,从中赚取差价,经陈老同意后,刘某就再次充当“热心汉子”载陈老回家拿现金56000,然后返回微波炉厂找到“厂长的弟弟”古某,并双双现场交付了现金,此时,刘某、古某就会以去拿药为由,趁机离开。
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,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伙同他人虚构事实,隐瞒事实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,已构成诈骗罪。鉴于其能自首,且已退还受害人的全部被骗款项,得到受害人的谅解,酌情从轻处罚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15000元。
案例三
秘鲁币换人民币诈骗老翁十万元
家住韶关市的江某年过六十,已子孙满堂,本可在家享受天伦之乐的他却不甘寂寞、不甘贫穷,走上犯罪之路。
江某平常喜欢打牌,输钱是常有的事。2013年6月的一天,牌友刘某提议去外面赚点钱来花,于是江某便伙同刘某(已判刑)、许某(另案处理)等人从韶关市驱车来到梅州市五华县转水镇,在镇上四处转悠,寻找诈骗目标。此时,一个古稀老人吴某走进了他们的视野,几人当即决定对老人下手。先由刘某假扮路人向吴老问路,让吴老带他去学校找人,两人来到学校后,由江某假扮的老师已在校门口等待“羔羊”,江某称他们要找的人不在学校,此时刘某无奈地说:“我开车撞了人急需用钱,想找银行的人用自己的外币兑换人民币”。江某便接话称自己认识信用社的主任,愿意拿钱出来兑换外币以赚取差价,然后其开始诱骗吴老与其合作。过不久,假扮信用社主任的许某也来了,许某称1000元秘鲁币能兑换6000元人民币。江某遂假意与刘某商量好5500元人民币换1000元秘鲁币。此时的吴老警惕性变得更低了,在投机心理驱使下回家拿了十万元养老钱,欲从中大赚一笔。等吴老拿钱回来后,江某等人故意支走吴老,将十万元拿走。诈骗得来的十万元现金,除去车油、伙食开支,江某分得18000元。
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,江某无视国家法律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骗取他人钱财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鉴于江某能自愿认罪,依法予以从轻处罚,判处江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20000元。
法官手记
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,老年人的知识、信息结构明显跟不上社会的发展,其对花样日益翻新的骗术不易识别,再加上老人反应较为迟钝、容易轻信对方、封建迷信思想重、或贪心或滥发善心等普遍弱点,经常成为骗子的作案目标,尤其是农村地区的独行、空巢老人。
谨防老人上当受骗,还需社会多方形成合力。一方面老人们要提高警惕,不要轻信陌生人宣称的“天上掉馅饼”的“好事”,平时要多关注电视新闻报道及宣传,了解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及伎俩,提高自身防骗的能力,子女们也要“常回家看看”,及时给老人进行有关防骗知识的“充电”,保护好自家老人。一方面政府各部门以及社区应建立“安全共同体”,政府应加强法制宣传、普及防骗知识;社区要增强防控、提高鉴别能力;家庭要给老人更多关心与陪伴……多部门责任到位、联动发力,从源头建设“防骗网”,变分散警示为集中防护、变零星打击为系统治理,骗子“乘虚而入”的情况才能有效防止。